广州高企认定申报企业现场核查工作流程及要求

来源:广州橙知科技 时间:2022年08月08日 08:54阅览:

现场核查流程及要求

现场核查当日,检查组仅根据通知时确认的地址进行检查,检查事项如下:

(一)察看企业现场

查看企业生产经营、研发和办公现场情况,着重查看企业是否设立了内部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科研条件,并根据企业提供的研发设备清单,查看现场研发设备情况。

(二)查看相关系统

1、个税申报系统:如果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网上高企申报系统的“人力资源情况”附件中,提供的个税截屏,则由企业登录个税申报的软件系统,依次核对2021年3月、6月、9月和12月企业人员情况与申报系统填写是否一致,并根据企业的科研人员清单,逐一查看个税申报系统中,该员工申报情况。

2、社保申报系统:企业务必确保社保申报系统可以登录并查看有关数据;如果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网上高企申报系统的“人力资源情况”附件中,提供的社保截屏,则由企业登录社保申报的软件系统,依次核对2021年3月、6月、9月和12月企业人员情况与申报系统填写是否一致,并根据企业的科研人员清单,逐一查看社保申报系统中,该员工申报情况;未使用社保作为人员证明的企业,检查组根据现场检查工作需要,抽查科研人员的社保申报数据。

3、报税系统:企业须确保系统可以登录并查看有关数据;由企业自行操作,登录报税系统,配合检查组提供报税系统有关数据。

4、软件系统:对持有软件著作权的企业,由企业在软件开发环境下显示软件源代码,并运行后显示软件运行界面;所有软件著作权对应的软件需逐一演示。

5、国家高企工作网:检查组根据现场检查工作需要,由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查看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是否一致,以及注册号与申报书中填写是否一致。(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简称“国家高企工作网”)

(三)审核资料

企业对现场核查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检查组根据高企认定相关规定,逐一检查企业提供的申报证明资料原件,且仅在现场对企业资料原件进行核对,不接受企业现场核查后补送资料。具体资料如下:

1、申报书正文

从省阳光政务平台打印,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纸质版(草稿),不用装订。

2、企业经营场所证明

(1)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名称有变更的,需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2)现场核查场地权属证明,例如:产权证、经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等;

(3)现场核查地址与注册地不一致的企业,需要提供不一致原因说明和场地权属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本资料由检查组收取。

3、研发设备证明

(1)研发设备清单:须与申报系统中上传的清单一致;

(2)现场核查地址与注册地不一致的企业,必须提供固定资产台账、会计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供检查组验证研发设备的权属;

(3)现场核查地址与注册地一致的企业,固定资产台账、会计凭证等资料准备齐全,随时可以取阅,检查组视现场检查情况抽查研发设备权属。

4、人员证明

(1)2021年3、6、9、12月个税或社保缴费证明(汇总数即可),截屏加盖公章;

(2)科研人员清单:以表格形式提供科研人员名单,至少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在职时间、工作岗位(部门)、职务、职称(学历)、专业等数据项;

(3)科研人员劳务合同、学历证明;

(4)科研人员中,如有兼职和临聘人员,企业需提供该人员在企业工作满183天以上的证明。

5、知识产权证明

(1)知识产权证书原件,如新授权专利暂未取得证书,须提供授权通知书原件;2020年以后授权的专利,可以提供专利电子证书进行查看;

(2)专利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3)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企业须提供其他权属人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

(4)软件著作权必须提供软件产品运行界面和源代码进行演示。

6、财务相关证明

(1)企业2019年、2020年、2021年的纳税申报表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有报备号,封面加盖企业公章,内页签字盖章齐全;

(3)企业2019-2021年的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有报备号,封面加盖企业公章,内页签字盖章齐全;

(4)企业2021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有报备号,封面加盖企业公章,内页签字盖章齐全;

(5)企业2019-2021年研发费专账或辅助账

(6)企业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汇缴报告:如企业有第三方出具的《汇算清缴报告》,可直接提供该报告;如企业未出具《汇算清缴报告》,建议企业提前登录报税系统,打印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年度财务报表;

(7)企业财务数据与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或汇算清缴不一致的情况下,需要提供不一致说明,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8)企业2019-2021年会计凭证和销售合同,须准备齐全备查。

7、科研相关证明

(1)研究开发活动材料:项目资料中至少含有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立项报告、结题验收等资料,检查组抽查项目组成员与科研人员名单中的一致性情况,经政府立项的需提供合同书;

(2)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产学研合作证明;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等材料;

(3)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4)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5)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的企业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其他有关资料

(1)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条件,但省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未登记“科小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请准备已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系统截屏(打印纸质1份)。

(2)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截图:建议企业提前登录国家高企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并截取企业名称和注册号信息,打印后供检查组查看;如果企业没有准备此份资料,则在现场检查时由企业登录国家高企工作网后查看。

 

(3)授权书原件:符合省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中,模板要求的企业授权书,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承诺书原件:符合省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中,模板要求的企业承诺书,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5)申报书封面原件:符合省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中,模板要求的高企申报书封面原件,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6)企业认为与申报相关的,必要的证明资料。

(四)填写记录表

现场考察的目的是通过实地查看、查阅相关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审查企业申报信息和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客观记录现场情况。同时,企业需要对现场核查组工作人员廉洁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填写《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反馈意见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现场核查当日对企业要求

(一)人员要求

现场核查当日,建议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场,确保以下人员在场以备咨询:

1、人力资源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研发负责人和高企认定项目申报负责人在场以备咨询;

2、会操作使用个税申报系统、社保申报系统、企业报税系统和软件著作权对应软件系统的人员在位,如无法查看和演示上述系统,无法解答检查组询问,视为现场核查异常;

3、如无特殊情况,请确保企业科研人员和各项目组成员在岗,以备咨询。

4、现场检查当日,请企业提醒上述有关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以备检查组核对人员身份使用。

(二)证章要求

因现场核查需要企业对核查登记表盖章,请确保公章在现场核查场地,且可被取到使用,否则视为现场核查异常。

(三)须准备的资料

现场核查时,企业须按上文第三点“流程及要求”中“(三)审核资料”要求进行准备。

(四)时间要求

检查组按预定路线逐家企业进行检查,因每家企业进度不一,无法确定到达企业的准确时间,请企业务必在现场核查前一天准备好所有被查资料,检查组抵达企业20分钟后,资料仍不齐全,检查组将客观记录,登记《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区级核实意见表》和《白云申报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核查登记表》后,结束对该企业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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