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最大的印象就是能够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这种认识其实是不全面的:有些地区,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那么我们高企证书到期复审下来前还可以按照15%税率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本公告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从公告中我们可以得出如果我们是在高企证书到期前3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那么我们当年企业所得税可以暂按15%缴纳,如果是已经过期后再提出的复审是无法享受高企的税收减免政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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